廉政法制
党建引领,强化基层治理法治化,夯实复兴根基
        基层治理法治化,是指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社会单元中,将各项治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群众权益的过程。其重要性是全方位、深层次的。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基层治理法治化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基层社会与秩序生产:国家治理的微观基础

        基层社会既是个人生活世界的现实载体和意义来源,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单元和微观体现。它处于国家与社会的交汇点,直接关系到治理效能与社会稳定的实现。基层社会的秩序生产能力,本质上指向如何在中央与地方、宏观制度与微观实践、国家意志与社会自主性之间建立有机联系与良性互动。
        一个良性的基层秩序,并非依靠单一力量强加而成,而是源于“计划性秩序”与“自发性秩序”的有机结合。计划性秩序代表由国家权力设计和推行、通过法律、政策和科层体制实施的正式秩序;而自发性秩序则来自基层社会长期形成的习俗惯例、道德规范、邻里关系与社群自治,是一种源于日常实践的内生秩序。基层党组织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既要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准确实施,又要尊重和吸纳基层社会的自发秩序,促进两类秩序相互渗透、彼此增强,最终形成既具有合法性又具备社会适应性的秩序形态。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结构复杂的大国而言,如果基层能够依靠内在机制持续、自主地生成和再生产秩序,将极大降低国家治理成本,提升整体治理效率,从而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点。

二、党建引领法治化在基层秩序构建中的核心作用

        从当前基层治理的实践来看,影响秩序生产能力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第一,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结构与权力关系,决定了秩序生产的基本框架与动力机制,这就需要基层党组织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第二,秩序资源的类型、配置与整合效率,决定了秩序生产的支撑条件与作用范围,需要党组织做好资源整合和配置工作;第三,自发性秩序与计划性秩序之间的衔接机制与互动方式,决定了秩序生成的路径与适应性,需要党组织搭建沟通协调平台。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坚持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法治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其核心目标是要发挥法治的包容性与整合性功能。法治不仅应嵌入计划性秩序中,为公权力划定边界、提供运行依据,也需回应自发性秩序中的合理诉求,将优良习惯、公序良俗等民间规范纳入治理框架。同时,法治更需具备调节两类秩序间张力的能力,通过程序保障、制度协商与权利平衡,使国家立法与民间规范形成良性互构,从而助推基层社会实现高效、稳健且具有内在生命力的治理秩序。

三、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具体实践路径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国家治理根基稳固
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确保国家法律与宏观政策在基层有效实施。通过建立“党组织+法治”工作模式,将国家意志和法律法规转化为基层具体、可操作的规则和程序,防止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形、走样或被架空。同时,要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确保法治化为基层治理提供统一的标准和尺度,避免因地方差异、干部更替或个人主观因素导致治理行为的随意性。
        (二)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基层党组织要牵头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在矛盾调解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方式,将土地纠纷、邻里矛盾、利益分配等突出问题纳入法治化解决渠道。同时,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诉讼等机制的衔接配合,让群众能够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理性地表达诉求。
        (三)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筑牢反腐倡廉防线
基层党组织要带头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通过厘清权力边界、制定权力清单、公开运行流程,将“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作用,确保基层干部的每一项决策、每一次执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切实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等基本权利。
        (四)健全民主法治机制,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基层党组织要领导完善民主法治机制,通过法律形式固化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机制。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群众能够依法、有序、有效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同时,要重视乡规民约、善良风俗等自发秩序的法治化转化,使正式法律与非正式规范相得益彰。
        (五)提升治理效能,服务民族复兴大局
基层党组织要带领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治理效能,通过明确的规则减少反复沟通、讨价还价和事后纠错的社会成本。要发挥党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培养公民的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守法习惯,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与心理基础,服务民族复兴大局。

        总结来说,坚持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法治化是连接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纽带。它通过法治的包容性和整合性功能,实现计划性秩序与自发性秩序的有机融合,不仅是对基层治理方式的技术性改进,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治理革命。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基层治理法治化必将把法治精神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进一步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沈永(中国反腐研究信息中心社会部副主任)
编辑:吴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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