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不除 民何以安 |
发布时间:2019-07-27 15:00 来源:本站
举报人:谭日轩,是广东省湛江市人,今年73岁,身份证号码:44080319471201341x。 举报广州市天河区吉山村原村长梁兴泉的黑恶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梁兴泉是广州市天河区吉山村原村长和党支部书记,身份证号码:440106194805171514,曾任过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副镇长,因在任时因行贿罪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离职后乡利用地方黑恶势力包揽工程和垄断地方建筑材料供应来牟取暴利。
2010年,梁兴泉利用权势组织围标本村(吉山村委会)出资兴建的广州现代信息学院2.02亿项目工程,以广东金辉华公司中标,中标价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25.7元,以1060元每平方米转包给河源公司和谭日轩施工(见附件)。第一期工程完工后,梁兴泉组织黑恶势力手段从该工程结算1.59亿工程款中强行抽取8529万元工程款,并以黑恶势力勒索和欺压施工队伍,至今不肯与施工队伍对账,梁兴泉组织黑恶势力强行克扣谭日轩5000多万元工程款和利息。
具体如下: 一,梁兴泉的中标价为每平方建筑面积1725.7元,向施工队转包价为每平方米1060元(每平方收取665.7元),一期建筑面积62613.2平方米,梁兴泉以单价差额牟取暴利4168万元(取万元尾数)。 二,在施工过程中,为弥补施工方低价承包的损失,通过监理公司王广锐经理见证,双方约定施工中所增加工程项目产生的工程款由施工方占85%(梁兴泉占15%)但工程施工完成结算后增加项目工程4752万元,梁兴泉组织黑恶势力强行推翻双方约定要与施工方对半分成还要加收8%管理费(施工方占42%,梁兴泉占58%),从中多占2000多万元。(见附件资料)
三,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措施费为230万元,梁兴泉只付给谭日轩30万元,梁兴泉组织黑恶势力强占200万元(含二期施工单位)。(见附件)
四,施工方按图纸施工完成学院围墙道路工程结算款为845万元,梁兴泉只付给谭日轩350万元,从中强占了495万元。(见附件资料)
五,施工方按图纸施工完成学院东西两个设备房结算款为648万元,梁兴泉按建筑面积以1060元平方结算只支付给施工队105.3万元,从中强占621.2万元。(见附件资料) 以上5项,梁兴泉就从结算工程款中强占约8000万元。 2011年8 月25日,梁兴泉与施工方在业主吉山村委会和监理公司的黄广锐经理主持下,双方确定了施工方的应收款为9927万元(按双方约定应收11183.4万元,已被梁兴泉从中强行克扣了1156.6万元)。 梁兴泉贪心不足,开完结算会后即全部否认,对在公众面前确认的金额竟不肯兑现,而且组织黑恶势力手段从中强行克扣勒索施工队1125万元。 具体如下:
1,以一张525万元但没有实际借款的借据勒索谭日轩525万元,谭日轩不服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派出所和街道办维护中心调解,梁兴泉承认对此525万元借条没有实际付款,但梁兴泉在地方保护伞的支持下,至今没有把已从工程款中扣下的525万元退回给谭日轩(见附件资料)。 2,2012年,梁兴泉组织黑恶势力手段欺压谭日轩以付款给谭日轩工人过清明节的原因给他写了三张共250万元的假借条,梁兴泉以此假借条从他的合伙人梁礼贤处取款250万元。但却没有支付一分钱给谭日轩(见附件资料),250万元全部入了梁兴泉的私人腰包。 3,另外,梁兴泉恶意拖欠施工方代交税款350万元,协议约定工程税款由梁兴泉全权负责,梁兴泉至今没有将此税款还给谭日轩。(见附件资料) 以上3项梁兴泉共勒索诈骗谭日轩1125多万元。 以上统计,梁兴泉通过组织黑恶势力手段从1.6亿工程款总价中共强行扣去工程款8529.2万元。 更有甚者,在该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梁兴泉组织黑恶势力指使他的儿子梁志豪控制工地的沙石、水泥和混泥土等地方建筑材料的采购和供应,欺行霸市抬高价钱,从中牟取非法收入约300万元。 由于梁兴泉是本地黑恶势力组织的头目,欺压施工队谭日轩是外地人,便利用黑恶势力手段勒索和欺压谭日轩,至今不但一直不肯与谭日轩对账和支付尚欠的工程款,还于2014年5月10日,以同意对账为由骗谭日轩去他家中,用殴打和恐吓的手段扣留谭日轩当时带去对账的资料原件,至今不肯返还,以此毁灭证据达到赖账的目的。 综上所述;梁兴泉身为中共党员,做出与党的初心背道而驰之事。使受害人谭日轩全家走投无路,生活悲惨。为弘扬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敬请广州市督查部门、天河区直管部门予以关注,还百姓一个公道。中国反腐研究信息中心 调研员黄立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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