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
天降600万借条 真相何时浮出水面?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08:18  来源:重庆晨报

      唐朝琪收购一家公司后,前任老板的600万债务官司却找上他,6年来,从千万富翁到老赖再到回乡种田,他终于等到立案调查。

警方的立案通知书。

龙际伦手写的“真相”。

惹出系列官司的600万借条。

今年5月10日,59岁的唐朝琪终于等来了永川区公安局的一纸立案告知书:“唐朝琪被诈骗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现立案,特此告知。”

为了这短短26字的立案告知书,唐朝琪折腾了6年。这6年来,他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变:从一名资产上千万的富翁,成为法院挂牌的老赖,公司破产,资产清零。万般无奈的他只得回到永川区大安街道官禄岩村老家当农民,以种葛苕度日。

这一切变化,都源自6年前那张从天而降的600万元借条。

担保引来一场意外收购

唐朝琪介绍,2012年初,永川区龙弘老年公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龙际伦因为缺资金周转,于是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1500万元贷款,唐朝琪为这笔贷款做了担保。

然而,眼看贷款将到期,龙际伦却因企业经营不善无力偿还,于是他提出债转股的形式,让唐朝琪将龙弘老年公寓公司全盘收购。

于是,双方委托了重庆素原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2012年7月9日,经过审计,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龙际伦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唐朝琪、罗生平、龚玉萍和彭功华四人。其中,唐朝琪的股份最多,为33.9%,并担任龙弘公司新的法定代表人。在股权转让协议里,第四条清楚写明“现股东应对原公司投资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登记确认,之后的债券债务与现企业无关”。2012年7月27日、7月29日,公司新股东与龙际伦履行算账记录,并签字认可。

巨额借款官司找上门来

龙弘老年公寓项目位于永川城区,规划有养老床位4000个。唐朝琪说,就在他准备大展拳脚时,意外发生了。

2013年9月16日,永川区法院法官突然来到龙弘老年公寓,以诉讼保全为由对龙弘公司的地票指标面积进行了查封。此时,唐朝琪才知道,自己卷入了一起600万的巨额借款官司,成了被告。

原告方是重庆信德典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庞宪德,被告方是重庆市永川区金鑫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际伦、重庆龙弘老年公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朝琪。庞宪德声称在2011年自己借了600万给金鑫公司和龙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龙际伦,如今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于是起诉。

2013年10月9日,案件第一次在永川区法院开庭。庞宪德向法庭出示了那张由龙际伦手写的借条:“今借到庞宪德现金六百万元,在2013年6月底前归还,两年之内不计息,到时不还,承担利息及违约金20%。”借条上写明借款日期为2011年5月18日,借款人为龙际伦。

借条上同时盖有重庆市永川区金鑫事业有限公司和重庆龙弘老年公寓有限公司的公章,而当时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龙际伦。

怀疑借款双方恶意串通

在法庭上,唐朝琪表示,自己2012年7月才接手公司,通过对公司的账目清查,公司无这笔钱的任何记录,当初自己和龙际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专门清理了债务,对方丝毫没有提及该笔借款,故该笔借款应属龙际伦私人借款。

同时,唐朝琪就该笔借款的真实性向法庭抗辩:“如此大笔借款只有一张借条,没有任何可查的转账交易记录,更没有借款来源及流向依据,借款是否履行可疑。”

在法庭上,借款双方所述的借款交接过程也是互不吻合。最开始,庞宪德声称600万元是200万元取的现金、400万元是银行转账。提供不出银行转账记录之后,庞宪德又改口全部提的现金交给对方。庞宪德向法庭声称是龙际伦的妻子开车来典当行提的现金,共分三次,每次200万元。而龙际伦则说是自己乘出租车来提的现金,后自行走路带回家。

唐朝琪说,庞宪德作为一名开典当行的法定代表人,将600万元现金在两个月内分三次支付,而且没有任何抵押,最后仅让对方出具了一张手写借条,而且约定两年之内归还无利息,“这种操作明显不符合常理,其真实性应该由原告方举证。”

但永川区法院拒不让原告方举证,只是认为原告庞宪德此前就曾借给龙际伦1000万元,证明其有借款能力,且借款双方均认可此笔借款。

资产被查封后成了老赖

法院一审认为双方形成了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判令金鑫实业公司和龙弘老年公寓按照约定偿还600万元借款及120万元违约金。

2014年,唐朝琪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龙际伦明知其与庞宪德有大笔借款债务,却在龙弘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时丝毫不予提及,在债务清单中也不列出,因此有理由认为庞宪德与龙际伦存在恶意串通,共同损害龙弘老年公寓公司合法权益的重大嫌疑。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唐朝琪终审败诉。

随即,永川区法院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将唐朝琪全部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和查封,已经执行资金1300万元,同时查封了唐名下两套房屋及公司正在施工的永川区大安街道土地38亩,将唐朝琪占有10%股份的永川区德航置业公司的施工项目进行了查封,使得已建好的56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小区两年无法销售,给德航置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我虽然现在是龙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只占股份33.9%,但法院只执行我一人,并且针对我的私人财产进行过度执行,并不管其他股东,执行的数额已超过庞宪德的借款和利息720万。”唐朝琪说。

因为强制执行,龙弘老年公寓项目已经夭折,住房被查封之后,唐朝琪还被列入老赖名单,被行政拘留两次,不能乘坐飞机和火车,上千万资产被查封的他被迫只能回到乡下种地。

出现转机

借款方承认“只有欠条没给钱”

文化程度不高的唐朝琪相信真相总有一天会浮出水面。2014年11月20日,唐朝琪向永川区公安局提出控告,控告龙际伦利用职务用隐瞒借条的方式侵占了龙弘公司600万元。永川区公安局随后调查询问了龙际伦,龙际伦首次向警方承认,他当时并没有收到庞宪德交付的600万元借款。

案件出现重大转机,但永川区公安局却未就此立案调查。重庆晨报记者在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唐朝琪出具的《办案说明》上看到:“经受案初查,虽然借贷方式等有悖常理、借款用途等不明晰、借贷双方对出借地点陈述有一定差别等,但出借人庞宪德坚持借款600万元借贷事实,有借贷双方无异议的600万元借条为证,且该600万元借贷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5月经过永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成立……决定对唐朝琪的报案不予立案。”

2015年12月28日,唐朝琪、刘卓木与龙际伦等人在永川区休闲茶楼碰面,龙际伦被再次问到借款真相:“你龙际伦如果没有借到庞宪德600万元,那就是在合伙庞宪德诈骗唐朝琪,这样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这次,龙际伦口头向唐朝琪证实,庞宪德那600万元借款当时只写了借条,未支付钱。

2016年2月17日和2月24日,龙际伦两次在A4纸上给唐朝琪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讲述了600万借款的事情经过:“2011年4-5月,在庞宪德借款1000万元,庞宪德实际支付782万元,其中218万元是由龙际伦自己支付的;庞宪德起诉龙弘老年公寓600万元借款是金鑫实业、龙弘公司给庞宪德的借款报酬,实际庞宪德是没有支付。”

不予立案

他拿着“亲笔证言”多方申诉

2016年3月2日,唐朝琪拿着龙际伦的亲笔证言到永川区公安局经侦支队举报庞宪德合同诈骗。4月1日,永川区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回复:“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而在之前,永川警方已连续两年拒绝为此立案调查。

唐朝琪又拿着龙际伦的证言向重庆市高院和各级检察院提起申诉,但依然没有结果。

7月13日,记者来到永川区,电话联系了当年借款方的当事人龙际伦。龙在电话中证实,自己确实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给唐朝琪,但一切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而庞宪德拒绝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庞宪德今年69岁,出生地在四川安岳,后来在永川成家定居。公开的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显示,庞宪德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两家,分别是信德典当公司和永川区信德宾馆,其中信德典当注册时间是1997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是永川当地最早的一家典当行。目前信德典当在全市有六家分公司。

庞宪德除了在重庆信德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源丰润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股东,还同时在重庆市永川区科方商贸有限公司、新疆源丰润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高管。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得知,庞宪德旗下的公司最近几年涉及的诉讼多达27起。

希望重现

回乡种地后,终于等来了立案

在今年5月10日,唐朝琪终于等到了变化。永川区公安局向其送达了《立案告知书》:“唐朝琪被诈骗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现立案,特此告知。”

记者来到永川区公安局,对方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不便透露进展。

在等了6年之后,唐朝琪似乎有了新的希望。

如今,年近六旬的唐朝琪重新回归大安老家的田园,浑身晒得黝黑:“40年前我是村里一个石匠,依靠勤奋和努力闯出一片天,如今又回到起点。”

作为返乡创业人员,唐朝琪曾因多次捐助贫困儿童、帮助家乡修桥铺路,在2013年被评为2013年感动永川人物——慈善之星。而在陷入从天而降的600万借款案最艰难时,成为“负翁”的唐朝琪也曾爬上20多层高楼楼顶,准备轻生,所幸被劝下。

唐朝琪说:“6年来,我多次深夜失眠,心有不甘,只求法律能还我一个公道。”

文/图 本报记者 范永松

范永松

(责编:岳弘彬、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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