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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乱象频出是处罚轻还是关系硬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1日15:2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8月31日《京华时报》)
  砍伐林木,侵占上千平方米土地建别墅和农庄,最终只能按照“非法占地一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予以处罚。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真的连“罚酒三杯”都谈不上。更为严重的是,当地国土部门按规定作了处罚,非法占地方也交了罚款。但最终被占的土地依然被非法侵占,该恢复的林地依然未被恢复,各方貌似都尽了义务,问题却未得到解决。似乎反倒将非法占地一事通过罚款“合法化”了?
  当地国土部门的罚款数额虽然太少,但确实是按规处罚。那是不是等于说,只能怪处罚标准定得过低?显然未必。要知道,罚款多寡从来不是检验执法成色的唯一标准。比如在相关规定中,对于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可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巩义的两起非法占地案件中显然都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说明执法手段并未穷尽。若将“执法难”的责任完全推给处罚标准过低,已然有卸责之嫌。
  很多时候,谈及一项执法收效甚微时,处罚标准过低、违法成本低,往往成了“替罪羊”,仿佛一味加大惩罚标准,就能够立竿见影,却忽视了执法主体本身的能动作用。以非法占用林地的处罚标准为例,即便该处罚标准提高十倍,相比建造别墅和农庄的成本,几万元的处罚也同样不过是“罚酒三杯”。事实上,违规占用林地建造别墅,所涉及的已经不仅仅只是非法占地,至少还包括毁林、违建,这些“并罪”是否一一得到追究了呢?
  倒是这起案件的背景更值得引起重视。被毁坏的林地不是一般的山林,而是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水库旁的林地。对于这样不可多得的地理位置,觊觎的人估计不少,但能够在这片区域毁林建别墅和农庄的,想必也不是普通人。而且别墅并非数天就能建成,还牵涉一系列的土地审批与房屋手续,即便可以不理会“低廉”的罚款,后续的手续办理也并非易事。就此而言,在这个过程中,对违规别墅大开绿灯的,可能就不止一个部门。
  处罚标准设定当然应该最大限度地对应合理的违法成本,但能对违规者构成震慑的,从来不只罚款一项,更不能以罚代管、以罚代治。它更多的时候应表现为执法不阿的刚正态度和整个执法体系所展现出来的一视同仁的“零容忍”执法形象。只缴罚款而拒不整改的侵占林地行为,所给出最大的教训,不应只是让人看到相关处罚标准可能存在的问题,更应该反思,对于这种现象的执法弹性是否真的被压缩到了最低,又还有哪些执法部门在袖手旁观?甚至有无渎职现象,都值得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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