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之声
药品能否纳入医保究竟取决于什么?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1日09:0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背景:经过近半年的艰难谈判,今年5月20日,国家卫计委宣布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果: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替诺福韦酯和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这对相关患者来说无疑是喜讯。不过,截至7月21日,仅有14个省份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合规费用范围。

京华时报发表王石川的观点:如果说谈判药降价,让患者可以轻装上阵,那么谈判药未纳入医保,则恐让患者行之不远——他们只是被松绑,仍然要负石踽行。一些省份按兵不动或有苦衷,但是再苦也没有患者苦。让谈判药入医保尽快全面落地,仅靠其道德自觉显然不行,中央相关部委不妨主动出击,比如列出路线图和时间表,要求还在沉默的省份完成具体的制度安排。其实,云南经验就值得借鉴。云南并非发达省份,但他们行动快。一是正确认识患病与贫困关系。患病是致贫重要原因,而乙肝和肺癌在云南皆属高发,将谈判成果尽快落地,可让群众早日减轻医疗负担,实现健康扶贫。发达省份同样有此难题,家底殷实也难抗大病,这需要相关部门有深刻认识。二是,精心算账,对症下药。云南省新农合管理部门做过认真测算,认为完全可以承受相关费用,不会对总盘子有太大影响。可见,方法总比困难多。只有把患者放在首位,发挥制度革新的力量,患者才能真正受益,这也契合医改的终极目标。

小蒋随想:哪些药入医保,哪些药不入医保,要在药品疗效、患者规模、药价合理性、医保承受力之间进行权衡。而在现实就医中,患者常听到医生讲“某种药疗效好,但属于自费药,价格较高”。此时,患者可能产生两个疑问:一是某些药是不是疗效一般,只是因为价格相对低,而纳入医保?二是以药养医仍然存在,某些医生会不会夸大一些医保范围外的药品的疗效,医院靠卖高价药获得更大利益,甚至在药商与医生个人之间直接存在利益勾兑?由于医疗的专业性,患者与医生、医院、医药企业、医疗管理部门之间,存在专业知识、信息掌握、议价博弈等的不对称与能力缺乏。在这种情况下,医疗管理部门、地方医保机构的良知与责任心就显得尤为重要。把群众与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这句话能否落到实处,最终取决于群众对“看病难、看病贵”的反应能否逐渐减少,群众对医疗的满意度会否逐渐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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