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布局曲线敛财 电力老总触“电” |
——广东电网公司原总经理吴周春案件警示录 发布时间:2016-07-14 09:1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 处理结果:2014年2月13日,吴周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广东省纪委立案审查;2014年5月14日,吴周春被开除党籍;2016年1月25日,吴周春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犯罪事实:吴周春利用其担任湛江供电局局长、广州供电局局长、广东电网公司总经理、南方电网总经理助理及咨询委员会秘书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26万元,美金3万元。 简历:吴周春,男,汉族,1951年6月出生,广东湛江人。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起历任湛江供电局局长,广州供电局局长,广东省广电集团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6月任广东电网总经理,2008年12月任南方电网总经理助理,南方电网国际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忽视学习,忘记使命,动摇根基,突破防线2.交友不慎,影响深远,滑向深渊,难以回头3.私欲膨胀,利令智昏,不择手段,彻底堕落吴周春悔过书
我十五岁入团,二十岁入党,三十三岁又三天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地级市供电局长,且是唯一一个兼地方政府经贸委副主任职务的局长;未满四十岁,在广州供电局老班子三年开不成局办公会、八年开不成职代会、九年开不成党代会的严重不团结的情况下,我临危受命,成为广州供电局局长,也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会城市供电局长。现在却以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而锒铛入狱。我万分愧疚、无地自容、遗憾终身!
(本组报道得到广东省纪委大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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