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
巡视整改不能混淆“公私”之别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11:0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巡视是查漏补缺、寻找短板的有效手段,整改是补齐短板、弥补不足的关键环节。在落实整改的过程中,主体责任人肩负着推动整体整改工作落实和带头做好个人整改的双重责任,切不能以班子整改代替个人整改,混淆了巡视整改的“公私之别”。

问题要“各就各论”,整改也需厘清“公私”之别。班子的整改是集体的决议,是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班子成员共同提出的改进方案,更多的体现的是集体意志;但个人的整改应该是自己面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我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后作出的积极改进,更多的体现了个人特色。班子的整改与个人的整改决不能互相代替,否则就会让整改的力度大大削弱,让巡视的效果大打折扣。

把班子整改与个人整改混为一谈的问题并非个别存在。在巡视反馈的问题中,“一把手”往往成为重灾区,班子里的同志时常会出现共性的问题。因此有些同志就会将班子的问题与个人的问题分不清楚,把班子的整改和个人的整改混淆在一起。但实际上,这是对民主集中的错误认识,也是对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片面理解。班子的问题要放在集体责任的角度去认识,个人的问题要结合个人的情况来了解,班子的问题与主要责任人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划上等号,班子的整改也决不能和主要责任人的整改混为一谈。

之所以在整改时“公私”不分,实质上还是用集体的名义推脱自己的责任,用整体的改进遮掩自己的问题。有些干部在发现问题后不敢担当、不愿承认,习惯于把功劳揽到自己头上、把问题推到集体的身上。特别是有些主要负责同志,平时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甚至存在“一言堂”的问题,做决定时自己拍板,出了问题又推脱到集体的身上,在巡视整改时也依然如故。甚至于在剖析上“你推我让”,在整改落实上“假公济私”,打着班子整改的幌子,模糊自己的责任、减轻自身的压力,唯恐把问题的帽子扣在个人的身上。

以班子整改代替个人整改,实际上是对巡视反馈问题的敷衍,违背了巡视整改要“一改到底”的精神,往往会导致整改落实不到位。在原因剖析时,把个人的过错推到班子集体的头上,就难以把原因真正分析的“入骨三分”;在制定措施时,只制定大而化之的面上措施,不具体到个人整改的方案,往往会导致整改的流于形式;在责任分解上,只强调集体的责任忽视个人的因素,只制定整体上的条条框框,不具体到个人的整改责任,就会加大彻底整改的难度,甚至会导致整改措施浮于表面不痛不痒,看起来轰轰烈烈却是花拳绣腿。

整改工作应该是一次彻底的“刮骨疗伤”,决不能浮于表面只是敷衍。无论是班子的问题还是个人的问题,都应当真抓真改真到位,确保能够通过巡视这位良医开出的药方实现根治顽疾、彻底治愈的目的。

上一篇:问责利剑要“一竿子插到底”    下一篇:中纪委引用《老炮儿》:不少人忘了规矩,甚
反腐动态
人民日报评论员:激发只争朝夕、永不懈怠的奋斗精神
伟大复兴势不可挡
人民日报评论员:继续用好历史经验,把国家建设得更好
人民日报社论:矢志不渝奋斗 推进复兴伟业
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的通知》
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答卷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加强提示提醒、监督检查、通报曝光
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中央宣传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丨强化作风教育 筑牢思想堤坝
清风为伴产业兴丨压实责任破瓶颈
压实责任促进担当作为 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云南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以竹倡廉 清竹润检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制度根基
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廉政法制
最高法发布第九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河北公安交管部门推出十项措施服务旅游经济
基层巡查织密基层监督网,护航中国式现代化征程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今年以来110万余人次青年志愿者参与基层普法
最高检、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联合举办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办理培训班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西街7号院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00036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