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案件
【天网行动】河北:紧盯重点案件全力追逃追赃


发布时间:2015-06-18 09:3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6月2日,外逃人员刘某从澳大利亚被劝返回国;6月9日,外逃13年的唐山市骨伤医院原院长李某被抓获归案;6月11日,在北京首都机场将从香港入境的外逃人员冯某抓获归案……今年以来,河北省“天网”行动已抓获13名在逃人员,包括境外7人、境内6人,其中抓捕9人、引渡1人、遣返1人、劝返1人、投案1人,形成了强大震慑。

  纳入总体部署,健全协调机制

  河北省委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高度重视,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省委书记周本顺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追逃追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天网”行动,切实落实各个方面的责任,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对“天网”行动进行专题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陈超英指出,“天网”行动是今年追逃追赃工作的重头戏,要重点围绕“报、追、防”三个方面建立机制,坚决打赢追逃追赃工作这场硬仗。

  结合河北实际,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印发了《2015年“天网”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以“猎狐2015”、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以及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四个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天网”行动。

  有效追逃必须有一套完整高效的运行机制作保障。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河北省坚持落实“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了统一领导、职责明晰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外办、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9个单位作为协调机制组成部门,明确各自职责任务。成立了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全省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

  为确保追逃追赃工作顺利运行,河北省从健全会议制度、报告制度、会商制度、奖惩制度入手,初步形成了在省追逃办的统筹指导下,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联动、集中攻坚的工作合力。

  紧盯重点案件,全力追逃追赃

  开展“天网”行动,把外逃人员缉捕归案是关键。河北省坚持以抓捕外逃人员为核心,全面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开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了抓获13名外逃人员的重要突破,发挥了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

  实施挂牌督办。4月底中央集中公布100名“红通”嫌犯,其中河北有7名。河北省对包括这7名“红通”嫌犯在内的9名外逃人员实施挂牌督办,把追逃追赃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立案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定主办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力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坚持因案施治。创新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采取“一案一档、一人一个办法、一案一个专案组”的“三个一”措施,根据不同外逃人员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因人因案分类施策,分别制定劝返、遣返、引渡、抓捕等“个性化”追逃方案,不断提高追逃追赃工作效果。

  加强案件调度。坚持以案件调度促进协调机制的运转和巩固。河北省追逃办对中央和省挂牌督办的9个案件逐案研究,提出工作方向和具体措施。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针对不同个案,层层传导压力,逐案进行调度,推动重点个案不断取得实质进展;协调推进基层立案单位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多部门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坚持追防并举,落实防逃措施

  亡羊补牢,更要未雨绸缪。按照“追”“防”结合的工作思路,河北省在“天网”行动中切实做到两手抓:对于外逃人员,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围剿”态势;对于防逃工作,扎实开展事关“钱”“证”的两个专项行动,堵住出入境证件和护照这个“前门”,切断外逃资金输送这条“后路”。

  管好“证”,使涉案人员跑不出去。把因私出入境证照的审批和管理作为从源头上防止外逃的重要举措,在全省深入推进治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入境证照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各级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有关规定,对本地、本单位登记备案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做到应备尽备;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其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对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登记备案人员的证照进行集中保管,做到应交尽交;全面开展因私出国(境)核查,做到应查尽查;落实信息共享和预警管理机制,对登记备案人员和证照坚持动态化管理。同时提出,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的人员强化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管好“钱”,使涉案资金流不出去。部署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类犯罪活动:以协助他人非法办理跨境汇兑、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地下钱庄犯罪活动;利用离岸公司账户、非居民账户等,协助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向境外转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犯罪活动;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贪污贿赂等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犯罪活动,阻断贪污贿赂犯罪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转移通道,斩断贪腐人员外逃的资金链条,断掉贪腐人员外逃后路。

  管好“报”,落实追逃防逃工作统计报告制度。为彻底摸清全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外逃情况,在以前工作基础上,对全省外逃人员信息进行了再次全面起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对于发生外逃案件的,各级各部门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第一时间采取管控措施,实施追逃追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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