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
教育部发布2024年高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谨防受骗
近日,教育部发布2024年高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考生诚信考试、谨防受骗!

高考是广大学子人生中的一次大考,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关注。2024年高考临近,广大考生正在积极调整状态、从容有序备考,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受经济利益驱使散布涉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甚至实施诈骗、诱导考生考试作弊,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教育部联合有关部门,整理了近年来出现的一些典型案例,并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做到诚信考试。
一、组织高考作弊,逃不过法网恢恢
【案例】2023年高考前,有不法分子通过QQ群等渠道向考生承诺将在高考考试期间向考生传递答案,考生只需将电子设备带入并将题目传回即可。经教育部及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快速侦办,成功在考前打掉相关犯罪团伙。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向考生提供试题、答案的”,都属于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行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不要一时糊涂,抱憾终生。
二、“李鬼”终难变“李逵”,以身试法不可行
【案例】某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专业统考中,两名“助考”中介人员找了一名大学生,为一名考生进行替考,被警方抓获。两名组织考试作弊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和3年2个月;替考大学生犯代替考试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提醒】近年来,一些新技术手段逐步被用于国家教育考试管理,严防替考等舞弊行为。高考成绩虽然重要,但诚信的品质关系人一生的发展。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更不要心存侥幸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以身试法终将“自食恶果”。
三、避开安检带“装备”,作弊未遂毁前程
【案例】2022年高考期间,某考生避开入场安检,违规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开考后拍摄试卷发至QQ群寻求解答未果,并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依法查获。依据相关规定,违规考生被严肃处理。
【法规】高考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高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通过加强入场关、监考关等方式,坚决防范利用手机等高科技器材作弊。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均在标准化考场、全程视频监控下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场视频录像也会进行集中回放审看。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拒绝携带手机等违规违禁物品,遵守考试纪律。输了一场考试不重要,输了自己的人生才是得不偿失。
四、花钱保送不可信,没有“馅饼”有“陷阱”
【案例】某省家长收到一串不知名号码发来短信,随即又收到住校的“女儿”信息称,想报名参加某知名大学开设的培训班。家长爱女心切,与一个负责培训事宜的“张老师”建立了联系,“张老师”称交足30万元能“保送”至此名校。之后“女儿”和“张老师”两面夹击,以各种理由催促交钱,共骗取18万元。
【提醒】高校招生录取有严格的工作流程。高考录取过程中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招生”“花钱保送”。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此类以“花钱能买大学名额”“特殊渠道录取”等为幌子的行骗。要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对于某些不良培训机构与不法分子的虚假宣传。考生与家长切勿轻信蛊惑,以致上当受骗,造成财产损失,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五、高考志愿被篡改,信息泄露需警惕
【案例】某省一考生因与同学关系不好,利用同学的准考证号非法篡改高考志愿,导致同学受到影响。公安机关对该考生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省招办决定让受害人重新填报志愿,以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
【提醒】高考是考生人生重要的一次考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考生们应谨慎保管个人准考证号、登录密码等重要信息,时刻保持警惕,避免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防范不法分子违法利用信息,侵犯个人权益。
六、“占坑帖”当噱头博眼球,涉考“恶作剧”不可碰
【案例】2023年高考数学科目考试结束后,有辅导机构及部分网民发布部分试卷图片,自称“考前押中试题”,被疑泄露试题。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系恶意编辑“占坑帖”。其考前在有关平台发布无关帖子占位,考后再用试卷内容替换原有内容,帖子时间仍显示为开考前,造成疑似考前泄题的假象。
【提醒】律师和专家提醒,如果考生恶意发布此类信息,除违反了考试纪律之外,还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如果培训机构或其他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布“占坑帖”的方式,虚构考前能获得试题或者“押中真题”的信息,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构成诈骗罪。考生切勿为了娱乐他人,最后“愚了”自己。
上一篇: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依法打击涉体育领域“饭圈    下一篇:济南市公安局现已成立由纪检、督察,依法依
反腐动态
引领社会革命是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目的
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民日报评论员: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治节日"四风" 坚守节点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高唤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压实责任促进担当作为 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云南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以竹倡廉 清竹润检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制度根基
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云南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河南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海南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天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廉政法制
依规依纪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给予处分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指导意见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以裁判树规则促治理助发展
中央政法委牵头,首次对各省区市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中央督导
张军与36名相对薄弱基层法院院长座谈 强调 巩固脱薄工作成果 脚踏实地持续抓实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研究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中国方正出版社415室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403961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