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
三级法院联合执行的背后:"程序存在瑕疵,应予纠正"说给谁听?我行我素执行为哪般?
        泗洪法院公众号于10月13日发布的一篇文章描绘了一次省院现场总指挥,三级法院共同配合,跨市强制清空涉案商城的行动。这次行动涉及对位于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的32035平方米土地和两幢无证房产(原九星石材城售楼处及东厂房)、新增的9家商铺进行强制清场。然而,这篇文章所描述的执行过程涉嫌违反司法程序,引发了对其合法性的质疑。
        首先,对于这起案件的执行,存在跨市异地执行的情况,涉及的租户众多,案外人拒不配合执行,并多次到最高院和省院信访,执行风险高,占用人财产设备较多、清空难,社会影响较大等诸多不利因素。尽管如此,泗洪法院仍提前制定预案,并在盐城亭湖法院进行了会办,表现出了对执行的重视和决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的一审、二审中,涉案商城皆为异议方。但在未经审理宣判的情况下,却被直接组织三级法院下基层执行。这一情况显然违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对程序正义产生了影响。


        泗洪法院2021年3月8日作出(2021)苏1324执异35号执行裁定书,认为:(二)泗洪法院2020年7月1日张贴(2019)苏1324执3184号公告,限被执行人保力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迁出案涉土地,在案外人九星公司提出所有权异议未经审查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执行,程序存在瑕疵,应予纠正。





      泗洪法院2021年3月8日作出(2021)苏1324执异35号执行裁定书,认为:(二)泗洪法院2020年7月1日张贴(2019)苏1324执3184号公告,限被执行人保力公司及其他相关人员迁出案涉土地,在案外人九星公司提出所有权异议未经审查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执行,程序存在瑕疵,应予纠正。        2022年12月28日泗洪县人民法院(2021)苏1324民初8231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在案外人九星公司提出所有权异议未经审查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执行,程序存在瑕疵,应予纠正。”这一结论。



        2023年3月30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苏13民终112号民事判决书第8页也维持“在案外人九星公司提出所有权异议未经审查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执行,程序存在瑕疵,应予纠正。”这一结论。


       更令人惊讶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此后不久,泗洪县人民法院却对案外人盐城九星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并限定了交款期限。这一行为引起了对其是否依法执行、是否保护了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质疑。
        根据相关裁定书和判决书,泗洪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瑕疵,应予纠正。在未经审查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执行,程序存在瑕疵。尽管泗洪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表现出了决心和勇气,但未能遵循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进行纠正,这无疑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泗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此次行动,无疑是一次以执代审、非法枉法执行的例子。他们无视自身的裁定书、判决书甚至宿迁中院的生效判决书,一意孤行地执行。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对司法程序的破坏,对法律公正的侮辱。
        在此,我们呼吁泗洪县人民法院能够正视自身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切实遵守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我们也希望所有的司法机构能够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司法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编后记:


执行须谨慎:该协商的就回到沟通,不要违反程序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并要求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这一指导意见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民营企业的有力保障。然而,在实践中,一些法院的执行行为却与此相悖。
        以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2020)苏1324执恢1124号罚款决定书为例,该决定书在未经审查的情况下,直接对案外人盐城九星商贸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强制执行,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瑕疵。尽管多次张贴搬迁公告,但案外人拒不迁出以物抵债的土地和房产,妨碍了本案的正常执行。这种情况下,法院本应依法认定财产权属,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合法财产权益,但泗洪县人民法院却未经审查直接进行了强制执行。
        这一行为显然违反了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法治精神的核心,它要求在行使公权力时必须遵守正当的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个案例中,泗洪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显然没有经过充分的审查,也没有给予案外人充分的申辩机会,这不仅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影响法院的公信力。
        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和审查,确保司法公正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应加强对全国法院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指导意见得到有效执行。对于违反程序正义的行为,必须进行纠正和问责,以维护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泗洪县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存在瑕疵,甚至违反了程序正义。这不仅是对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的漠视,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忽视。我们必须强调,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正义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瑕疵或违法行为,必须进行纠正和问责,以维护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增强法律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时,要敢于发声、敢于维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广大民营企业家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才能推动我国法治环境的不断优化。
        执行须谨慎。在实践中,我们必须坚持程序正义原则,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程序正义的行为,必须进行纠正和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治建设目标,为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上一篇:原原本本学 融会贯通学 联系实际学    下一篇:濮阳市巡察揭示:710人违规成“正式员工
反腐动态
引领社会革命是党的自我革命的根本目的
教育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人民日报评论员: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
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治节日"四风" 坚守节点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高唤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镜头记录
拖欠工程款:政府需要解决老人遗留问题的责任
多批医用口罩不合格,湖南康之健被罚48万元
产品与获批内容不一致,天津喜诺生物被罚278万
因生产未注册医疗器械,天津索玛科技被罚63万
重庆药监公布医疗器械不合格名单,涉河南艾尔乐等9家企业
一次性防护服不达标,重庆上坤医疗器械被罚近40万
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北京欢乐分享口腔门诊部被罚4万元
安徽省公布3批药品不合格,协和成制药“上榜”
廉政教育
压实责任促进担当作为 破解基层监督难题
云南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以竹倡廉 清竹润检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筑牢制度根基
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云南通报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河南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海南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天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廉政法制
依规依纪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给予处分
“两高一部”联合印发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指导意见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以裁判树规则促治理助发展
中央政法委牵头,首次对各省区市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中央督导
张军与36名相对薄弱基层法院院长座谈 强调 巩固脱薄工作成果 脚踏实地持续抓实
中央纪委     全国人大     中国政府     中国法学会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简介|人员查询|研究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1号中国方正出版社415室
京ICP备18038203号    注册证号:1403961   备案证号64195043-004-12-14-2  咨询电话:(0)18510077231〈只接收短信〉
Copyright 2015-2021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信息中心   AllRights Reserved   中心执业律师:杜吉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