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案件
手把手教出来的合伙人学徒转身“偷品”还起诉索赔 法院判了:庭审牵出更多黑料

——南乐法院一纸判决揭穿合伙纠纷背后的私刻公章与恶性竞争


        近日,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备受关注的合伙合同纠纷案,原告邹某国与被告张某笑因合伙经营跨境电商平台Temu反目成仇,互相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协议,但驳回了二人绝大部分赔偿请求。

        案件审理中,更多细节浮出水面:邹某国被指在合伙期间私刻公章、偷师学艺后另立门户“偷品”,甚至试图反诉索赔,最终因证据不足遭法院驳回。

合伙破裂对簿公堂,师徒反目成仇

        2024年9月,张某笑作为项目发起人,与邹某国签订《合伙人共同出资经营分红协议》,共同运营Temu跨境电商店铺。

        协议明确双方各出资50%、平分利润,张某笑负责店铺运营与团队管理,邹某国负责采购备货。

        合作初期,张某笑曾手把手指导对平台运营一无所知的邹某国,从选品、上架到作图流程倾囊相授。

        合作不足一年,双方因工作分歧矛盾激化。

        2025年5月,张某笑将邹某国从店铺子账号踢出并拉黑微信,邹某国随即起诉,要求张某笑支付结算款、违约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万余元。张某笑则提起反诉,指控邹某国违约“偷品”、私刻公章,索赔10万余元。

法院判决:协议解除但赔偿诉求均未支持

        南乐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合伙关系已丧失信任基础,支持解除协议。但对于邹某国主张的结算款、滞销货品费用等,法院指出双方尚未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相关证据均为单方制作或截图,无法直接采信;其索要的“工厂资源价值费”“精神损失费”等均无合同依据或证据支持。同样,张某笑反诉要求的作图费、停车费、工作赔偿等也因缺乏约定和证据被驳回。

黑料频出:学徒被指私刻公章、恶性竞争

        庭审中,张某笑揭露邹某国更多不当行为:邹在合伙期间私自注册个人网店,上架与合伙店铺同款产品,涉嫌违反协议中“禁止竞争”条款;更严重的是,邹为办理离职证明等手续,竟然私刻其他公司公章、发票章共三枚。法官当庭提醒张某笑妥善保管证据并建议报警处理。


邹某国所私刻公章及自行制作的离职证明文件


        行业人士指出,“偷品”是跨境电商领域的恶性竞争手段,即利用合伙资源窃取产品信息与供应链,另起炉灶牟利。此类行为不仅违背商业伦理,更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警示:合伙经营需明晰权责,违约代价高昂

        本案虽以“各打五十大板”告终,但暴露出合伙创业中常见的信任危机与制度漏洞。

        法院强调,合伙终止后需先行清算再分配财产,单方主张盈利或损失若无充分证据难以获支持。而私刻公章等行为若查证属实,涉事人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目前,张某笑表示如有必要将就公章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事件可能进一步升级。

        此案为初创企业敲响警钟:合伙协议需明确分工、保密与违约责任,避免“教会被徒弟,饿死师傅”的尴尬局面。

(本文基于公开法律文书及行业背景素材综合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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